日華牧師是如何拆解出,神在共同信息當中給予我們的提示呢?其中一個方法,說是用「First Mention Principle」即「首先提及的原則」。
First Mention Principle
首先提及的原則
日華牧師提到,其中一種他多年來沿用的釋經方法, 是著名靈恩釋經家 Kevin Conner 在著作《十八種釋經方法》(《Interpreting the Scripture》)中提及, 一個非常重要的釋經原則「First Mention Principle」,即「首先提及的原則」。
甚麼是「首先提及的原則」呢? 簡單而言,要定義《聖經》使用的詞語所代表的真正意思, 其中一種方法,是以《聖經》首次提及該詞語時的意思為基礎定準。 舉一個最簡單例子,《聖經》講述的「神」是誰呢? 當然,我們可以查考整本《聖經》,研究每段提及「神」的經文, 再歸納所有經文對「神」的形容,就可以知道《聖經》講述的「神」是誰。
甚麼是「首先提及的原則」呢? 簡單而言,要定義《聖經》使用的詞語所代表的真正意思, 其中一種方法,是以《聖經》首次提及該詞語時的意思為基礎定準。 舉一個最簡單例子,《聖經》講述的「神」是誰呢? 當然,我們可以查考整本《聖經》,研究每段提及「神」的經文, 再歸納所有經文對「神」的形容,就可以知道《聖經》講述的「神」是誰。
但只要使用這原則,我們已經可以初步知道《聖經》使用這個字的意思。 例如:《聖經》第一卷書第一節已經提及「神」,這是《聖經》首次提及「神」的章節, 按「First Mention Principle」,我們就可以藉著這節經文初步定義「神」這個字。最基本,我們可以得知神是在時間之初,創造天地萬物的那一位。 這就是「First Mention Principle」的意思和基本應用方式。
最初提出的人,是十九世紀美國普利茅斯弟兄會裡, 最具影響力的代表人物班傑明‧威爾斯‧牛頓(Benjamin Wills Newton)。他曾說:「我在《聖經》裡發現了一種解釋《聖經》的原則, 假如認真採納這些原則,將會成為一個永恆的指南,辨別神在經文包含的思想。 這原則就是首先提到的事情,意思是聖靈對於任何主題的第一句話,就是整件事的基石。」
意思是,當我們要知道《聖經》中某個字或某件事的意思,
就必須找出《聖經》首次提及的時候,是如何應用或帶出,以及如何解釋當中的含義,
就可以知道神的思想裡,對這個字或這件事的基本意思。
並且,進一步研究《聖經》時,以這原則解釋其他出現相同字詞的經文,
也必定不會出錯,絕不會與首次使用的意思互相矛盾。
假如神是全知全能,並且如《聖經》所記是永恆不變、亦不會說謊, 這原則必定會令我們的釋經無往而不利, 亦能夠建立我們對神的全能、全知及《聖經》絕對無誤的確信。 後世基督教神學家和釋經家,都普遍接納這個成為其中一種最基本的釋經原則。
假如神是全知全能,並且如《聖經》所記是永恆不變、亦不會說謊, 這原則必定會令我們的釋經無往而不利, 亦能夠建立我們對神的全能、全知及《聖經》絕對無誤的確信。 後世基督教神學家和釋經家,都普遍接納這個成為其中一種最基本的釋經原則。
再舉另一個例子:究竟《聖經》講述的撒但是誰呢?
套用「First Mention Principle」,《聖經》首次提及撒但一詞,是《歷代志上‧21 章 1 節》。
我們可以從中得知幾個定義:
一、撒但是一個人物,會起來做一些事,是有自我意識的個體;
二、撒但會攻擊人類,並且會攻擊神的選民 ── 以色列人;
三、撒但會引誘人類甚至選民犯罪,做出神禁止的事,借神公義的手攻擊神的僕人;
四、撒但可以影響人類的心靈,例如在人的內心激動他們犯罪。
按「First Mention Principle」,我們基本知道神定義撒但這個字的意思,
必定是一個敵擋神的子民和引誘人類犯罪的壞蛋,絕不可能如撒但教所說,是光明的使者。
再進一步,可以擴展至整本《聖經》,
抽取《聖經》裡同一個字或同一件事的所有章節,逐一仔細研究,
例如:這個字的基本意思、歷史來源、歷史上的用法演變、
每次在《聖經》出現時有否加添新的元素和意思,
以及外邦文化上使用這個詞語的意思和歷史。
解開神放下的謎題
日華牧師指出,當我們藉著《聖經》,配合歷史和文化等因素,按時間和步驟,由《創世記》至《啟示錄》一字不漏地依次研究、逐步解讀,
就可以知道神由開始 Alef 至結束 Tav 使用這個字的全部意思和目的,完整地明白神的心意。
例如:按這原則和步驟查考《聖經》中「救恩」一詞,
就會完整得知神對救恩的真正意思,以及開始至終結的目的,不會有誤解。
這原則不單可以用於基本釋經,亦可以應用於神在《聖經》以外對人所說的信息,
因為日華牧師藉過去 33 年牧會、傾聽神聲音和跟隨神時代步伐的豐富經驗中得知,
每當神要將一個信息或概念給予一位跟隨神的僕人時,都會運用這個原則。
換句話說,如果神對一個人說話,首次提及某詞語或某件事,就是最基本的一次,
往後神再說相同的詞語或事件,亦不會與首次提及的意思產生矛盾或衝突。
既然,寫《聖經》的神與向我們說話的神是同一位,
並且神是永恆不變、不會說謊,就絕不會違反自己之前說話的原意。
所以,神與我們溝通時,無論藉著任何方式,都會應用同樣的釋經原則,
而「First Mention Principle」必定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則。
每當日華牧師從神接收啟示,或神藉別人將啟示帶給他,包括拉線和所有共同信息,
日華牧師都會奉行「First Mention Principle」的原則,
將首次接收的資訊和形態,作為解讀神信息的基礎,
深入研究第一手得到的資料,例如︰相關歷史、文化和背景等,盡可能發掘一切資料。
當神再次給予日華牧師類似啟示,日華牧師就會在首次接觸相關資訊的研究基礎上,
將第二次出現的資訊及更多關聯資料,加入這個題目的資料庫。當第三個、第四個或更多資訊出現,經過逐步整合,
就可以全面得知神想藉這題目告訴日華牧師的信息,
完全了解神要日華牧師知道一個怎樣的信息。
以拉線為例,當日華牧師首次接觸拉線並深入研究時,就知道拉線是真實存在,
能夠證明《聖經》和神的真實,證明神是預知並創造人類歷史,
甚至歷史上每個國家的地界,神都早已預知和預定,
人類歷史沒有任何一件大小事情是偶然發生,全都是神的計劃和設定。
因為拉線就證明神並非在人類歷史過後才設定地界和時間,而是早在創造地球大小時已經設定了。
當日華牧師越深入研究拉線,就越是發現印證錫安教會的 4794 英里拉線,
世上亦唯有錫安教會擁有數以十計的拉線印證。
所以,拉線的最終目的就是證明錫安教會是神的新婦,歷史存在的真正目的,也是為了塑造她,
藉著拉線,亦令我們對神的全能、全知和創造,有著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認知。
Google Earth拉線 ﹣印證神給錫安教會時代帶領
又例如,拉斯維加斯的恐襲,裡面所帶出的共同信息,
當中的印證都已經在精華短片中分享了。
人們會發現,原來以前所有恐襲,都好像有預先安排一般,
都是因為當中的共同信息而讓人覺得這些恐襲是陰謀,
是有人預先在背後設計,並在多年前預先說出來,
直等到多年後才真正按著這個預計而行動,讓槍擊案發生。
拉斯維加斯槍擊案的共同信息
拉斯維加斯槍擊案!隱藏共同信息(二)
小結:
First Mention Principle是解讀神對我們說話的方法,它不單可用於釋經,亦可以用作解釋神給予我們的共同信息。
2012 榮耀盼望 vol. 423 ── 「星際啟示錄」的第三部份(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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