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記載神與人立約,當人遵守某些原則後,神便會按與人立的約為由賜福與人一些指定的祝福。而聖經載神與主耶穌立約,但原來當中蘊含的祝福是超越人類所想像的大,當中的祝福是給予人能夠擁有神的簽名Alef Tav的祝福,這個祝福是人類夢寐以求的時空穿梭Time Travel的能力。本文會作出進一步分析。
聖經記載神與人立約
聖經記載神不同名字都代表不同應許。然而,「阿拉法、俄梅戛」Alpha Omega (希臘文首尾的兩個字母) ,就是神是昔在、今在、永在的全能神,是神於啟示錄所揭示,讓新婦能夠得著時空穿梭能力的名字。但人類要怎樣才可以得到這名字的應許呢?正如神的其他名字,要知道這些名字的祝福及背後代價,並且藉著信心付上這些代價,人就會得著這些名字背後的相應祝福。
就以「主耶穌基督」這名字為例,所包含的祝福就是救恩,我們要付上的代價,就是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
羅馬書 10:9-10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聖經記載神與亞伯拉罕立約
救恩的祝福是什麼?是包括各種屬靈能力,讓我們可以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字去禱告、趕鬼、醫治和行神蹟,就是以屬靈能力駕馭屬肉身、屬世界的自然定律和法則。所以聖經都有說明人要有信心,才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因為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緣故,得到與亞伯拉罕同樣的福。
加拉太書 3:7-9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而聖經<創世記>指出神因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神便因著亞伯拉罕的信與亞伯拉罕立約,萬國都因亞伯拉罕的後後裔得福。
創世記 22:16-18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聖經記載神與主耶穌基督立約
原來「萬國都因你後裔得福」的約,並不是神與亞伯拉罕訂立,而是與亞伯拉罕其中一個後裔,亦是最獨特的後裔,就是主耶穌訂立(按血脈計算,主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加拉太書 3:16-18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 個人,就是基督。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立約就像簽定合同,雙方都要遵守合同的條款,假如神是與人立約的話,在神而言,因為祂是神,所以祂永遠不會違約。但在人而言,任何人都有違約的風險,令這約失敗告終。
假如這約是神與主耶穌訂立的話,一方面,他是人子,可以代表所有人類與神立約,但另一方面,他亦是神子,所以他不會違約,因此,這張由神與主耶穌所立的約,可以持續到永遠都不會因違約而中斷,而新約,亦是因此而訂立,讓所有外邦人得福。
此外,立約亦需要對等的等價交換,假如神與人立約的話,人能夠給予的代價亦很有限,
因此所得的祝福亦少。
但假如是神與主耶穌立約的話,主耶穌能夠給予的代價就沒有上限,這代價換取的祝福亦可以沒有上限。這就是加拉太書清楚明說,神所立的約並非與亞伯拉罕訂立,
而是與主耶穌訂立的原因。
新約書卷記載主耶穌用寶血與神立約,祂為我們賺取的,就是永生、救恩的祝福,並且以遺約方式,將這份永生的產業給予我們。
希伯來書 9:15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人能夠藉主耶穌基督得到Alef Tav祝福
這個推論後,我們終於知道為何聖經<啟示錄>中,主耶穌基督不是以自己是「主耶穌基督」自稱?乃是以「阿拉法、俄梅戛」來自稱了。因為主耶穌基督在神面前負擔到足夠代價,獲取了「昔在、今在、永在」全能神的身份,就是超越時間能夠進行時空穿梭能力的神, 主耶穌所付上,無上限的代價 ,就為 我們賺取到「昔在、今在、永在」的祝福。因為當基督徒是主耶穌的新婦,主耶穌名下的一切,亦是屬於新婦,包括主耶穌基督的名字。然而,主耶穌名下的,並不僅止於此,到了啟示錄,主耶穌更為著新婦賺取了另一個上限的祝福,就是時空穿梭和Alef Tav的能力,就是<啟示錄>所揭示,主耶穌介紹自己的名字,就是「阿拉法,俄梅戛 ,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這個名字。
假如單靠人類自己的力量,並不能付上如此大的代價,可以換取神的祝福。所以主耶穌就選擇放棄神的位格,降生於世上,由一無所有開始,以人子的身份,代我們去遵守神的新約,從而賺取主耶穌基督這個名字。然而,這只是第一步,因為去到<啟示錄>,主耶穌才揭示自己為人類賺取的上限,就是「阿拉法、俄梅戛 」這個名字。
啟示錄1:8
主神 說 、 我 是 阿 拉 法 、 我 是 俄 梅 戛 、 〔 阿 拉 法 俄 梅 戛 乃 希 臘 字 母 首 末 二 字 〕 是 昔 在 今 在 以 後 永 在 的 全 能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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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總括而言,在於我們,並不能以自己的身份去賺取這些福份,但主耶穌給予我們的恩惠,就是我們只要付上「信心」作為代價,就可以因著我們的信,得著主耶穌遺約的一切祝福。主耶穌的名字是「阿拉法,俄梅戛 ,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當我們能夠放上信心去信,這祝福會臨到我們身上,因為主耶穌已經為到我們的緣故,付了無上限的代價,換取這個「昔在、今在、永在」時空穿梭的能力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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