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神如何計算一位基督徒在世時賺取的永恆獎賞?
永恆獎償取決於我們在世的得分
聖經多處指出,神會在永恆獎勵和審判每個人,信主並成為一位優質信徒,就可以論功行賞,得著永恆的獎勵,不信或信主但行惡的,就會受到神的審判。
這樣,神如何衡量一位基督徒得到多少永恆獎賞?其實,神獎勵一位基督徒,就如一間公司獎勵一位好員工,或一間學校獎勵一位好學生,當一個人在他的位份中做得出色,就會論功行賞。
而神給予基督徒的獎賞,可以分為三部分,三部分相乘,就是得到的總分。為何是相乘而不是相加?因為零乘以任何數目,結果也是零,所以,只要其中一部分是零分的話,總數都會是零分。相反,當各部分分數越高,整體總分就會因為倍數相乘而倍增,這就是天國的定律,做得最好的基督徒,就可以得到倍數的獎勵。
內涵x貢獻x時間=永恆獎賞 |
內涵x貢獻x時間=永恆獎賞 |
第一是內涵,第二是貢獻,第三是時間。每一點都同樣重要,缺一不可。
第一是內涵
神計算基督徒應得的永恆獎賞的第一部分,必然是內涵,假如一個人未信主、沒有重生的生命、沒有聖靈入住內心,屬神的良心尚未甦醒,心中生命的燈尚未被神點亮,仍然活在被罪捆綁的光景,簡單而言,就是尚未成為一位重生得救、擁有新生命的基督徒,沒有神的生命內涵、沒有神成為他的主,他死後就會下地獄,更遑論計算永恆獎賞。
因為一個未重生得救的外邦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到今生和地上的一切,即使有其他宗教信仰,所謂做好事,都仍然只是為了今生或地上的一切而做,並沒有信仰內涵為永恆天國投資。當世界如啟示錄所預言被毀滅時,因為他一生所做的都來自錯誤根基和出發點,所以他所做的一切都會灰飛煙滅。
所以,第一點必定是內涵,首要就是擁有重生的生命,並且用重生的生命去投資永恆,因為得救後,是用在世的一生去換取永恆獎賞,隨後所作的一切,不論內在或外在,才能夠與神拉上關係。並且,信主後要努力學習神的話,煉淨思想和行為,懂得心意更新而變化,在信心、盼望和愛心上,效法基督和屬神的領袖,也要在教會和外邦人面前活出榮耀神的好品格,擁有各種美好的屬靈性格和品德,信主越久越有基督的香氣。
哥林多後書 2:15
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這些內涵並非只針對初信基督徒,對於信主已久的老羊、在教會擔當各種崗位的事奉者,甚至是屬靈領袖就更為重要。因為信主年日越久,性格內涵和信心理應隨年日增長,年紀越大,屬靈生命越成長和老練,成為眾人的榜樣。不應年紀越大,越沒有忍耐、脾氣越差,見識越增長,卻對別人越挑剔,信主越久,內心罪性卻不知不覺復活,對罪的厭惡感漸漸變弱,卻對屬靈的事物感到厭倦,失去起初的愛心,面對人生的問題,也沒有初信時的信心和勇敢。
所以,要在神面前得著永恆的獎勵,第一點就是信仰的內涵,擁有神的生命、性格和榜樣,才可以為奬賞加乘,而不是把奬賞歸零,成為永恆獎賞的基礎分數。神創造和設計的人生,就好像一個電腦遊戲,有些人只會得到30分,玩得較好的人就會得到60分,而最優質的玩家就會得到100分。
第二是貢獻
第二點是貢獻,意思是這位基督徒在世的日子,有否利用神給予的機會事奉神、拓展天國,
以及服侍教會的領袖和弟兄姊妹。簡單而言,你成為一位基督徒後,究竟是天國即教會的助力,還是阻力呢?究竟你所做的一切,是協助完成神的時代計劃,還是破壞和拖累呢?
例如:對天國最基本的貢獻,就是有否償還福音的債,盡力見證神的真實,傳揚福音呢?又例如:你有否把神給予的財富和收入,納十份之一和信心與愛心的奉獻呢?你有否好好學習真理教導,並且擁有好見證,成為一位優質的傳福音者和跟進員?你有否增加自己各方面的才能,例如:音樂、分享和管理的才能,並珍惜各種付出的機會,把握事奉的崗位?這些就是「預備加上機會等於成功」。當一位初信在教會不斷成長和付出,就能夠在第二點貢獻上,為永恆獎賞加分,倍增獎賞的總和。
如果一位所謂的基督徒,沒有上一間有神帶領、行在神時代計劃的教會,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同樣,不單針對初信要把握事奉機會,對於門徒和領袖,即使已經擁有各種事奉職份,也要思考事奉的質與量有否不斷成長和擴展呢?
例如:當你在教會負責實際事務,有否把上級交托的工作做得妥當,全部一百分完成,甚至把事奉拓展得比領袖期望更大和更優質呢?當你在教會負責屬靈事奉,例如:跟進、門徒訓練或恩賜運作組,又有否在神的話和傾聽神聲音上,越來越彰顯神的智慧、榮耀和權能?
第三就是時間
第三點就是時間,理所當然地,神必定會計算每位基督徒在世事奉神的時間總和,成為永恆獎賞一個非常重要的單位。例如:日華牧師已經全職事奉神、成為牧師並建立錫安教會超過33年,他在時間這部分得著的永恆獎賞分數,當然多於一位今年才開始接受門徒訓練的初階門徒。
神是公平、公正,必定會計算基督徒事奉的總時間,來加乘我們的永恆獎賞。例如:兩位基督徒擁有的內涵、才能和貢獻的崗位都一樣,但一位事奉僅僅一年就被提,另一位卻事奉了三十年才被提,在神面前,事奉三十年的基督徒所得的獎賞,就會比另一位多三十倍。
所以,要得著最大的永恆獎勵,不單要有第一點內涵和第二點貢獻,也不可以忘記第三點時間。如果一個人,一生都沒有花過一秒鐘時間事奉神,即使很有修養和才能,也不會得到神的獎賞,因為他在第三點時間的基數是零,乘以其他兩點的分數之後,所得的總分也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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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獎償多與否,完全取決於我們在世所得的分數,就如一位最出色的學生會在考試得到最高分成功,一位表現最優質的公司員工會得到老闆的最大的賞識什至升職加薪一樣。當我們想得著神給予的永恆奬勵,就要在內涵、貢獻和時間上,不斷培養、擴展、撒種和付出,就能夠在永恆得著三十倍、六十倍和一百倍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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