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星期三

主耶穌吩咐基督徒效法祂




主耶穌吩咐所有基督徒都要效法祂,包括行神蹟異能。但一些掛名的基督徒一直犯罪,以致不能擁有對神的信心,所以他們否定神蹟,聲稱已經「不可能」。按聖經標準,他們一定會下到地獄去。而對底,主耶穌期望基督徒如何效法祂呢?


誰說神蹟不可能?

日華牧師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 但差不多所有他曾遇過的牧師和基督徒,都會錯誤理解, 因為這個根深柢固的誤解,令現今普遍基督教界的牧師和基督徒, 只能遵行《聖經》中極少部分的真理。 他們認為《聖經》中神所呼召的偉人、先知、神人、使徒, 甚至是主耶穌所行的神蹟,都不是現今一般信徒可以行出來,更因而發展出一套神學理念, 辯稱《聖經》中所有偉人的榜樣和所行的神蹟,已經過時, 今天,神亦不會要求祂的信徒照樣行,人亦不可能再複製這些《聖經》上的神蹟。


當有新興起的宗派或教會,教導信徒應該切實執行這些真理和神蹟時, 這些舊有離開神的無恥宗派,就把《聖經》的教導扭曲。他們胡亂且不合情理地指控這些行神蹟和跟從神的教會是異端邪教的行為, 於是,避免了自己教會的信徒進一步提問,而顯出自己的不信和無能。




行出神蹟
成為信的人


其實,四福音清楚記載,主耶穌要求所有信他的人行神蹟, 並以此證明神的道是真實,不是空口說白話, 主耶穌的話中,亦明顯沒有為這一類神蹟加上期限, 唯一的條件,只是要成為一個「信的人」。

馬可福音 16 章 15-18 節: 「他又對他們說:
『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 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約翰福音 14 章 12-14 節: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 裏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 就。」



所以,不論是舊約的先知、偉人,或是主耶穌和新約時期的使徒, 他們所行的一切神蹟奇事,都是我們現今所有信主的人能夠照樣行。 否則,主耶穌就不會要求我們去行神蹟, 亦不會應許我們所行的會比自己所行的更大了。

但是,為何那些否定神蹟的教會,不相信神的話呢? 因為絕大部分否定神蹟的教會牧師和基督徒, 都活在各種罪中,例如︰不信、姦淫、愛世界等, 甚至利用信仰成為得利門徑,把神所啟示的信息和詩歌賺錢。 所以他們的良心無法誕生出信心,更遑論神會為他們行神蹟!



我們按神的形象被造
都有本錢行出神蹟


事實上,若果有人認為我們不能夠如主
耶穌一樣行神蹟的話,這人變相就是指神說謊,認為神對我們作出不義的要求, 因為這人覺得神要求我們做能力以外的事情。 例如:一個舉重教練教導和訓練人去舉重, 學員的先決條件,必然是一個有雙手和雙腳的人。 但是,假如一個教練要求一個沒有手腳的人學舉重,甚至要破世界記錄的話, 明顯這位教練是強人所難,是一位不義的教練, 因為他所要求的,是對方根本沒有本錢,亦絕不可能做到。就等同一位教練不可能要求一隻豬學飛,因為豬天生就沒有可以飛的本錢。



但是,我們可以想想,為何主耶穌要求所有信的人都要行神蹟呢? 為何《聖經》中,保羅教導門徒要使用《聖經》的九大恩賜呢? 就是方言、醫治、智慧言語和知識言語等神蹟恩賜。 如果任何信主的人,在靈、魂、體裡都沒有蘊藏可以行這些神蹟的機能, 神就是說謊者、過份要求,並且不義。

所以,既然神在《聖經》中清楚寫明,信的人可以行一切神蹟
異能和聖靈恩賜, 就表明了一個絕對的事實,就是每一位信徒只要成為一位「信的人」, 就必定能夠行出神所要求的神蹟異能。 按這推論,任何人無法行出神蹟,只有一個理由,就是不信, 《聖經》更清楚說明,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作。



馬可福音 9 章 23 節: 「耶穌對
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腓立比書 4 章 13 節: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神亦只會應允信心的祈禱。

雅各書 5 章 15 節: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對於不信的人,神不單不會應允他們的禱告,不信的,甚至是一種罪, 因為同一處的《馬可福音‧16 章》, 把得救的信和行神蹟的信放在一起,兩者是沒有分別。 而不信和犯罪的人,只有一個去處,就是地獄。

馬可福音 16 章 16-18 節: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 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結語:
所以,作為一個基督徒、一位信徒、一名神的門徒, 無論你怎樣稱呼,其實你已具備行出《聖經》所應許,一切神蹟的能力和資格, 並且你是被神命令必須行出這樣的神蹟,才可以稱得上是一個「信的人」, 因為神是公義的,祂口所出的一切話都必定成就,沒有一句會落空。


以賽亞書 55 章 11 節: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發他去成就: 或譯所命定)的事上必然亨通。」

馬可福音 11 章 23 節: 「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裏!』他若心裡不疑惑,只信他所 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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