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上癮引致示威人仕良心崩潰
日華牧師分析,這次「反修例」風波,將會永久將民主挪開,並且,香港將會落入一個萬劫不復的深淵。原因,今次的運動,已經將香港能夠得到民主的土壤,徹底破壞。
因為,民主的土壤,必須在文明水平較高的社會,才可以出現。
舉一個簡單例子,其實,假如世界只得一個人,根本就沒有社會,也不需要法律的制約,他可以隨心所欲,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但當人有了家庭,甚至不同的家庭,建立了一條村、一個城市,甚至一個國家的時候,人與人的關係,就要有所制約。
例如︰於石器時代,可能,就如其他動物一般,最強大的,就是領袖,他的說話,就是法律,其他人,也就沒有自由,正如一隻雄性獅子,統領一個獅子族群般。
亦因此,既然,誰好打,誰就有道理的話,一條村與另一條村有著利益衝突時,就會用拳腳、打架去解決,勝者為王。
但當每一次利益衝突,都是以拳頭解決,甚至是以性命相搏的時候,人們慢慢發現,這並不是一個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因此,他們明白到,當他們不是活於一個孤島,需要與人和平共處時,就要有規矩,也就是法律的定立。
並且,於神創造人的時候,其實,亦有著天良於我們的內心中,當我們做一些違背良心的行為、犯罪得罪神的時候,我們的天良,還是會責備我們,只不過,當日子久了,人們的內心如被鐵烙慣了一般,就連我們的良心,亦會失效。
這就是日華牧師所提及,當社會上,大部份人不介意犯罪、不介意做一些有違良心的事情時,其實,民主的土壤,就會永久失去,因為,社會又會倒退回目無法紀,使用暴力解決問題的石器時代。
於這幾個月的「反修例」風波中,正正就是訓練出一班說服自己不守法,當不合自己心意時,可以理直氣壯地目無法紀,就是以不斷違法的方式,去發洩,演化出各式各樣多元化的罪行與及消耗社會的不合作「攬炒」行動,並且,不是一班人去做,而是跨年齡、跨階層、跨世代,大量市民去做。
然而,很多人並不知道,當他們一開始參與、一開始犯法的時候,其實他們是會上癮。
就等於我們常常於新聞中看見的家暴新聞,一個脾氣暴躁的丈夫,常常會對太太及子女拳打腳踢,即使他想改好,但過一段時間之後,卻又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而再犯。
原因,脾氣暴躁,是會上癮的,當遇到不合己意的事情,甚至乎,是找到藉口的話,就會用暴力去發洩自己的情緒。
這就是現時,香港所發生的現象,眾多年青人,對於使用暴力、破壞店舖、辱罵他人、襲擊警察上了癮。假如他們沒有信主的話,他們是戒不掉暴躁的生命,亦因此,於他們還在世的時候,這種社會不穩定,街頭衝突連綿不絕的情況,是不會停止的。
所以,為何日華牧師分析,現時,香港已經是斷送了一代人。
原因,學好需要三年、但學壞只需要三日。
過去,父母會教導他們守法,不單止是因為恐懼犯法後所帶來的刑罰,並且,亦加上了道德制約,要長幼有序、尊師重道、奉公守法。
所以,當大部份人都守法、自制,大家內心都有一把社會道德的尺時,當看到其他人違反道德上的尺度,甚至違反法律時,其他人也不會認同,甚至,會孤立這個犯法的人,對這個人口誅筆伐,這就是過去,中港矛盾的源頭,香港人不滿國內人來港時,種種不文明的現象。
香港人醜陋本性徹底暴露
然而,現在,情況像是倒轉一般,原因,於過去,香港人會因為自己接受西方教育、文明程度較高、見識較廣、道德情操高人一等而感到自豪,甚至是沾沾自喜。
但是,過去的「反修例」運動,卻完全撕破了這個假象。香港人,終於見到自己本來的真面目,就是一班為著自己的目標,就可以不擇手段,甚至乎,不斷為自己犯罪而解釋。
不但自己犯,同時間,亦不斷鼓勵、煽動別人去犯,那麼,他們就不再孤單,並且,犯法的一方,甚至會成為主流,他們隨時認為,大半香港人亦認同他們所做的行為。
大家可以想想,當整代香港人,甚至乎,年紀輕至小學、中學的學生,他們也是這樣想,甚至,已經有著豐富上街犯法、打人、私了、破壞商店、破壞地鐵、擲燃燒彈、襲擊警察、堵路的時候,他們的良心,自小就完全被毀滅了。
所以,當他們習慣以這種態度過活的話,就算沒有金錢回報或是別人的支援下,於他們的成長中,也會繼續不斷衝擊政府,見到不合意的,就組織其他人一起去犯法,因為,他們認為,違法可以達義。
當大部份人都已經顛倒是非黑白的時候,其實,就沒有甚麼是正確、甚麼是錯誤的了,即使他們被捕,也會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是冤枉,說警方是黑警,不應針對及捉拿他們,亦不可對他們使用武力,
這班已經壞了心腸的年青人,就是幾十年後,於社會上,當家作主的一代。
因此,這就是日華牧師提及,這一代人,已經全部不可回頭的原因。因為,正如進入黑社會的年青人,他們一生也就於罪網中,不能自拔。原因,當犯過罪的人,可以理直氣壯,聯群結隊去犯罪,而犯罪後,甚至可以得著利益時,那麼,他一生都會於罪海中打滾,不會回頭。
大家可以想想,於一個社會中,當黑社會的人數,佔大部份時,甚至,建立出一個民風,那麼,這個社會,是否還會是一個正常、健康的社會?這個地方,又是否一個安全、繁榮的地方?答案,當然不會。事實上,這亦是日華牧師於五年前所作出的警告及預測。
大家可以想想,於半年前,大部份香港人都自覺是普通平民百姓,甚至乎,是典型的順民,他們因著道德制約,甚至懼怕違法的後果,因此,他們不會想犯法,甚至乎,是不夠膽犯法,他們一生中,也很大機會不會犯法,亦因此,沒有案底的香港人,是佔了大多數。
然而,於半年之後,守法、怕犯法的人,竟然變成了少數,因為,就算自問不衝動、冷靜、理性、不喜歡暴力的一群,也會因為討厭政府的緣故,而接納暴力、違法,所謂和勇一家、不割席、不分化,那麼,變相就等於支持和鼓勵勇武暴徒的行動。
因此,於過去幾個月裡,人們不單止自己犯法,甚至乎,教導及鼓勵別人去做,並且,父母還會帶同自己的兒女出去遊行,出去一起叫口號、鬧官員、辱罵警察。那麼,這些與父母一起參與集會的兒女,他們將會成為怎樣的下一代?
亦因此,假如沒有神蹟介入的時候,其實,香港的民主,已經是永久喪失了。
法律道德制約消失 民主遠去
所以,對比五年前,美國製造的顏色革命模式,現在,是更加成功、更加徹底。再加上,政府並沒有應對和處理民情的智商,那麼,可以預計,事情只會越演越烈,越來越多人會相信違法達義這一套,而政府的威信,亦就會江河日下,繼續下跌,連帶政府所訂立的法例,亦沒有人會尊重。
所以,就算這件事情可以平息,因著這次運動的教育下,整體下一代市民都已經被煽動,他們的思維亦已經被影響,自己的內心,亦已經成為了脾氣暴躁的一群。
假如有任何一件小事,再次挑動群眾,他們覺得不合己意的時候,他們又會組織其他人再一次上街,整件事又再重複一次,沒完沒了。
因為,他們以前已經做過,他們的膽亦已經壯大了。所以,只要一些事件被煽動,就會再次上街,向政府及一些不合己意的公司、商店作出反抗,甚至是報仇。
大家可以想想,其實,於我們當中,很多人都懂得駕車。於駕車時,我們不超速、不胡亂駕駛,很多時,都是因為我們懼怕警察、懼怕被罰款,因而就算趕時間,也不會超速,就算我們是基督徒,也會這樣想。
但假如,從今以後,再沒有警察去捉拿開快車超速,及沒有法律制裁,甚至乎,當警察捉你的時候,你可以反過去打他一頓,那麼,你自然就會視法律如無物,自己喜歡怎樣開快車也可以,根本不會再理會時速限制,自己覺得安全就可以飛車。
從這個例子,我們就會明白到,所謂倫理觀和執行法律的自律性,其實,很多時候,都是來自於我們對法治的尊重,甚至是懼怕。懼怕被捉拿、懼怕失去了自由、懼怕被罰錢,我們才會守法。這就是人類內心的軟弱使然。
大家可以想想,就算這次「反修例」風波平息了,父母不會再上街罵警察的時候,那麼,他們又可否說服自己的子女,變回一個守法、尊重警察的良好市民?答案當然是不可能。因為,他們的內心,早已被邪惡所吞噬了,良心,亦被鐵烙慣了一般。
所以,當所有法律的制約、道德的制約也挪開,甚至乎,是司法出賣執法的話,那麼,香港再不會是一個講求法治的地方,並且,民主的土壤,亦會永久失去。
到最後,香港只會剩下如日華牧師所估計,三不管的黑社會統治模式或是軍法統治兩條出路而已。
結語
香港人的貪念,不斷推動他們爭取更大的自由和民主;他們卻也因自己的貪念,把民主永久從香港挪開,仇恨式的民主暴政取代了香港的法治,所以,這場香港亂象,正是香港人自己審判自己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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