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香港社會因為黑衣人動亂事件,已經由以往相對和平共處而產生的「民主系統」,變為「民主暴政」方式的統治,即是,誰更暴力、擁有更大武力,就變成「話事人」,變相將香港變成純以黑社會手法來統治的地方。
民主建基於尊重體諒
一個國家或城市,能夠擁有民主,並非單單因為普遍市民擁有所謂的「投票權」或「被選權」,即是,並非能夠以所謂「一人一票」的方式選舉政治領袖,就等同擁有民主。
民主之所以能夠在一個國家確立,並非因為普選的成立,而是因為這個國家和城市的人民,普遍擁有民主意識,大家願意和平共處,建立一個「共和」政體,政府與人民之間、人民與人民之間,都懂得彼此尊重和體諒,在這個基礎上,才可能建立任何民主形式的社會系統。
例如︰香港70年代或更早的時候,並不存在現今林立的超級市場或百貨商店,當時,大部份商店都將貨架設於店員背後,所有產品都不容許店員以外的人觸摸,假如顧客想購買,是必須由店員取下來讓顧客細看,甚至,大部份情況,假如顧客未付款,是絕對不能觸碰貨品,以免顧客令貨品損壞,造成店舖損失。
但是,到了70年代中期,香港人因為民主意識增強,生活態度和行為變得更文明,於是,就可以慢慢出現西方民主社會特色的超級市場或百貨商店,店內不設警衛把守,所有商品都任由顧客觀看、觸摸,最後,由顧客親自拿著想購買的商品到收銀處付款。正因為香港人的民主意識增強,商店和顧客能夠彼此尊重和體諒,所以,超級市場或百貨商店,才能夠在香港出現。
就如30年前的80年代,當時香港的金行或銀行,普遍都會有持槍的印巴籍守衛在門口看守,但近十年,我們已經沒有再看見這種情況,因為,香港越來越文明、經濟和社會秩序不斷改善,再加上,警察的效率不斷提高,已經絕少發生打劫金行或銀行的事件,所以,大家都放心在香港市面上營商、售賣各種商品,不用每天提心吊膽,擔心有悍匪或黑社會打劫、破壞或鬧事,人人都可以所謂安居樂業。
以暴力掌權話事以一個極端例子作對比,以往平安時期的香港,即使有一位大企業超級市場的總經理,向傳媒公開表示自己是同性戀者,支持同性戀運動云云,香港不會因而有一大群「反同性戀」的人士,對這位同性戀總經理起底,公開他的電話或住址,或是聯群結隊毆打他、聲言要殺死他,連他的家人都不放過,甚或放火及破壞他所屬的超市。因為,這是一個擁有民主和文明體系基礎的社會,人人都在彼此尊重的氣氛下生活,即使大家意見不同,都只會理性地討論和爭辯,不會事事訴諸暴力,以黑社會「誰的拳頭更硬」的方式,決定弱者要服從強者。
並且,在這種彼此尊重的氣氛下,任何議會或首長的民主選舉才會有意義,如果社會失去這種和平氣氛、失去彼此尊重,那麼,任何選舉都是多餘,即使真的有所謂的普選,但落選的一方都不會服輸,必定會不擇手段地破壞,不肯承認選舉結果,如果社會瀰漫暴力氣氛,最終,也只會視乎誰擁有最大武力,才能真正話事。
當失去了彼此尊重和民主的氣氛,亦不會有任何法治、人權和公義,這一點,即使只有小學生程度的智商,都能夠明白,是顯而易見的事。
現今的香港,已經沒有任何人,膽敢在沒有武力的支援下,譴責任何暴徒的破壞行為,因為,這就差不多等同自殺,就如一個人走進一所夜總會,卻大叫︰「譴責黑社會!」這種行為,根本等同主動叫人毆打他,甚至殺死他。
現今這個瀰漫暴力氣氛的香港,已經不可能再出現民主和文明系統,將來,民主系統下才能擁有的百貨商店或超市,亦不會再存在於香港,因為,任何商店、金行或銀行,都要有守衛荷槍實彈把守,才可以營業。
當失去這種民主氣氛後,任何一方只要有足夠武力或足夠的暴徒人數,就可以將任何莫須有的罪名,加諸在敵人或自己討厭的人身上。
例如︰只要有人在網上散播謠言,指某公司、某商店或某酒樓的經理是「藍絲」,曾經惡待或針對公司內黃絲或黑衣人的下屬,那麼,根本不需要任何證據,都可以用先下手為強的方式,糾結黑衣人一同對付這位經理所屬的公司、破壞他們的商店或酒樓,這種情況,已經是我們每天所見的情景。
又例如︰一間公司裡,有一位屬藍絲政見的員工,與上司爭執後被解雇,假如他想報復,只需要在網上散播謠言,訛稱自己是黃絲或黑衣人,指自己是因為支持民主和示威,被屬藍絲的上司和老闆無理解雇,要求黑衣人為他報仇,一同毀滅這間公司。
又例如︰有人想對付自己同行的敵人,那麼,即使自己是藍絲,都可以一日之間變為黑衣人,用以上相同的誣衊手法,屈枉對手為白衣人,曾指揮或支持白衣人毆打黑衣人,就可以成為破壞敵人商店或辦公室的藉口,完全不需要任何證據支持。更遑論,本身就是黑衣人的,完全可以輕易使用相同方法威脅任何人。
又例如︰只要有人傳出警察曾暗殺或性侵某黑衣人,只要言之鑿鑿,不需要任何人證物證,都可以當作是十足的事實,甚至,可以將香港所有自殺或死亡事件,當作是警察謀殺,以此誣衊政府和警察,於是,就可以大條道理,聯群結隊一同暴動。
又例如︰只要有人說某公司是中國大陸的資產,又或是白衣人一方的資產,同樣,這已經可以進行破壞,不分好歹、亦不需要證據,到底,這是甚麼邏輯呢?這就是莫須有的罪名,是民主暴政下必然產生的可怕現象,誰夠惡,哪一方有更多暴民夠膽搗亂和破壞,哪一方有更多武力,就等如真理,而香港,已經永久失去民主和文明。
民主暴政,迫遷財團企業 在這種情況下,香港所有外國大財團和大企業,都會永久撤離香港,所有超級市場和百貨公司都會倒閉,所有大商場和名店都不能生存,只能關門。
如果沒有一個安全的民主系統,那麼,所有商業活動都無法進行,因為,一個繁榮穩定的社會,絕大部份99.99%的市民,即使對政府不滿,都必須是奉公守法,再加上,有政府和警察維持社會秩序,商業及經濟活動才可以安心進行。
因為,任何一個民主社會,都無法承擔當中1%的人不肯守法,甚至公然犯法和暴亂,這種情況,只有軍法統治才可以繼續維持社會秩序,然而,當香港變成為軍法統治,香港的繁榮就會一去不返,並且,在軍法統治下,不單香港,甚至中國大陸都會蒙受重大損失,令港元變為廢紙,因為,不會再有商人,在一個不安全,甚至人心惶惶的社區中投資。
當香港持續動亂,就會變回上世紀5、60年代,黑社會橫行的時代,甚至,如金庸武俠小說的武林般,只有暴力,不再有民主、自由、法治和人權。
【本文重點整理】
- 民主形式的社會系統建基於,大家願意和平共處,政府與人民之間、人民與人民之間,都懂得彼此尊重和體諒。亦只有在民主系統下,才能維持正常商業活動。
- 現今香港因反修例風波,引發暴徒的無理的破壞行為,將問題事訴諸暴力,用民主作旗號,卻以暴力掌權話事。
- 在民主暴政下,公然犯法和暴亂,商業及經濟活動難以安心和正常運作,迫使財團企業外資等撤離香港,而香港只會經濟失根本開始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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