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

基督徒不可效法這個世界

基督徒擁有豐盛的人生,皆因他為自已人生作出一個有質素的決定,就是信靠創造主,藉著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赦免自已所有的罪,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

創 世 記 1:27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聖經-創世記》第一章已經記載,人類是由神最後創造的受造之物,只有人類照著神的形象被造,並能讓神的聖靈入住的生命體。我們的先祖—亞當,就是由神用地上的塵土所造,然後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眾觀天下各樣生物,只有人類有資格成為真正的聖殿,讓神的靈居住在其中。(哥林多前書 3:16)

可惜當亞當犯了罪以後,人類失去了神的形象,成了撒但和罪的奴僕。然而,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凡願意接受主耶穌的人,都能得救,所有的罪能夠被神赦免,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按以弗所書4章24節: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不過,當一個人成為一個基督徒後,並不代表這人立即擁有神完全的形象,這人還需要藉著《聖經》的教導和執行真理,使自已不斷「心意更新」(be transformed by renewing of your mind.),讓基督完全的形象成形在他心裡。(加拉太書4:19,歌羅西書3:8-10)



基督徒不要效法世界

羅 馬 書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標準,其中一項就是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後,就必需要抛棄以往所敬拜的偶像。例如各種異教和邪術,甚至世界所塑造的歌星,明星,偶像,和各種虛構的形象。例如漫畫、電影 和電視劇中的英雄人物的性格、行為、為人態度、動靜、說話方式、人生目標、人生價值,這些都不是基督徒應效法的對象。皆因世界所標榜的時尚、流行潮流及錯謬、混亂、敗壞的價值觀都不是引導基督徒如何擁有更似神的形象,相反是令人走向世界,遠離神的形象,甚至變成撒但的形象。

當回顧我們一生,很多時候,我們由小時長大至成人會發現身邊的家人、同學、朋友都會以他們的偶像成為模仿對象。例如:小學生會模仿漫畫及卡通的英雄、超人或美麗的少女主角等,總會想著自已如何能使出超人必殺技,勝過敵人或怪獸。又或者會模仿主角的可愛、美麗的打扮,其中一個被模仿例子就是Barbie。再者,青少年會模仿電視劇集的黑社會人物、特務人物或模仿歌星、明星,模仿他們的衣著、買他們的唱碟、唱他們的歌,甚至日夜追訪他們。而成年人雖然很少出現追星的情況,但他們就以電影、電視或傳媒所給予的人生目標和價值而努力,就例如奢華的生活方式、人生婚姻戀愛態度、成功人生的指標等等。


一生榮耀神

哥 林 多 前 書 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哥 林 多 前 書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心意更新是指基督徒需要靠著聖靈所賜的信心,來改變自已的內心、價值觀和生活的形式。當人信主後,需要將這些屬於世界的習慣、思想、言行及標準一同併去除,重新學習聖經給予人的人生處世標準和方式。

這並不代表基督徒需要隱居於深山,完成脫離世界。而是聖經強調一位合神心意的基督徒是需要有神的形象,,一位信主的與未信的人是有分別的。基督徒一生存在的目的是為榮耀神而行,從而使活在罪中的人能夠看見神的真實,使萬人得救。


小結

其實作為一個基督徒,全因為神以重價將人類買贖回來,讓人能夠稱為神的兒子。所以基督徒面對現今各式各樣的文化、潮流、觀念、技術或價值觀時要懂得分辨,不應選擇活在罪中,相反要成為一個義僕,以至成聖。(羅馬書6:12-19)

2 則留言:

  1. 真的謝謝你的分享呀!!
    冇錯我們,基督徒,全因為神以重價將人類買贖回來,讓人能夠稱為神的兒子。
    所以面對現今各式各樣的文化、潮流、觀念、技術或價值觀時要懂得分辨,
    不應選擇活在罪中,相反要成為一個義僕,以至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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