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9日星期四

美國槍械管制阻力來自基督徙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人民合法擁有槍枝。人民擁槍的歷史源遠流長,最早可追索至十六世紀新英格蘭殖民區。近年,美國政府大力推行槍械管制,而槍械管制最大的阻力更是來自基督徒。

美國平均每人擁有一枝槍

有數據顯示,美國私人擁有的槍械合計約3億枝,即幾乎每人擁有一枝槍,比例為全球之冠。一般美國家庭擁槍率為大約45至50%,其中約三分之一是擁有可隨身攜帶的手槍;保守福音派家庭則有57%。擁槍率隨著不同地域產生變化,從基督徒比例最低的東北新英格蘭都會區只有25%的人民有藏槍,直到東南鄉村基督徒比例相對高的各州,例如:阿拉巴馬、肯塔基、密西西比、田納西州,藏槍率高達60%。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人民合法擁槍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為美國權利法案的一部分,於1791年12月15日通過,修正案保障人民合法擁有及佩帶武器之權利。2008年及2010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分別作出了兩個與修正案有關的指標性判決:

(一) 於2008年,哥倫比亞特區訴黑勒案(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 554 U.S. 570 (2008))中,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認為:第二修正案保障個人擁有槍枝的權利,不論該人是否屬於民兵皆然;而且,個人可基於合法目的使用該等武器,如在屋內自我防衞。

(二)於2010年,麥克唐納訴芝加哥案(McDonald v. Chicago, 561 U.S. 3025 (2010))中,法院判決第二修正案不僅拘束聯邦政府,對於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同樣具有拘束力

美國權利法案第二條原文如下: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譯文一:受規範的武力乃確保自由國家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不可受侵犯。
譯文二:紀律優良的民兵部隊對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受侵害。


「憲法第二修正案」內在精神──共和民主!

美國歷史學家溫希普 Michael Winship在《神聖共和主義》Godly Republicanism一書中認為,美國共和民主精神包含「憲法第二修正案」在內。共和民主精神必須追溯到十六世紀新英格蘭殖民區,即現今美國清教徒在歷史處境下的神學觀。

由於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清教徒見識羅馬天主教和英國聖公會,在政教合一體制下的種種弊端,如政府壓迫人民及教會在智性上奴化信眾,於是感受到神要他們建立一個保障「個人的理性和敬虔信仰」的自由國度。

基於「人有墮落罪性」及「權力不受約束則會腐化」等神學觀念,十七世紀的清教徒致力在麻省、紐哈芬、普利茅斯等殖民區,按聖經原則,建立一種「共和制度」,讓「公權力」能夠受到人民制衡和監督。他們追隨1684年美國大革命後英國權利法案 Bill of Rights 1689的精神, 賦予人民持有槍械的基本權利,讓人民能以武力推翻霸權政權,不讓政府因「壟斷」殺傷性武器而漸趨於極權。

擁槍支持者引用舊約《聖經》撒母耳記第12章,原為神權統治的以色列人要求轉換到王權制度時,神便透過先知撒母耳警告以色列人:「中央集權制」對個人及家庭自由可能造成的各種戰爭禍害;同時,對君權的羨慕與崇拜是對神不敬虔的表現。


美國建國前──平民擁有武器對抗外敵
美國殖民地建立前,即十七世紀時,第一批乘坐「五月花號」到達北美大陸的歐洲移民,正是依靠武器才得以在這片土地落地生根。在猛獸和印第安土著的包圍中,武器成為了每個人安身立命的工具。

此後,北美十三州逐漸成形。因為沒有常備政府軍隊,各州均要依靠民兵進行自我防衞,所以州政府逐漸介入武器管理,部分州政府甚至對沒有武器的居民進行處罰。隨着獨立戰爭的發展,民兵的影響力進一步擴大。擁有武器的平民和英國軍隊作戰8年,並成功贏得獨立。


美國建國後──武器用以防止極權政府
美國建國後,當1789年國會議員提出美國憲法的「權利法案」時,「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自然地納入法案中,並於1791年批准正式生效。為了限制強勢政府,防止政府權力膨脹而侵犯公民權力,於是賦予公民反抗的武器,是這條法案重要的內在精神,即是所謂的「槍權天授」。可見,擁有槍械不但保證美國信仰自由,也防止極權政府控制人民。

即使近二十年,美國各地均出現多次槍擊案, 但美國國內超過七成基督徒,仍然支持美國公民有權擁有槍械。當然這一個和美國教會普遍教導末世論,認為啟示錄中敵基督的出現,就是因為極權政府出現所導致。


支持擁有槍械之名人名組織
美國大部分基督教基要和靈恩派教會、名人基督徒和一些組織均支持擁有槍械。例如:著名陰謀論者、捍衛美國憲法及基督教精神的節目主持人Alex Jones、美國退伍軍人和憲法守護者組織「誓言守護者」Oath Keepers、美國共和黨眾議員Ron Paul及大部分共和黨員、美國著名電影明星羅禮士Chuck Norris、在美國政壇極具影響力的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猶太人槍枝持有者保護組織(Jews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Firearms Ownership),及美國持槍者協會(Gun Owners of America)。


小結
從以上可見,大部分支持擁有槍械的都是基督徒。但若果未來被提發生,全部基督徒消失時,所有槍械就會落入未信主或壞人手中,成為社會的禍害。因此,控制美國的Freemason在被提發生前,做出種種措施來管制槍械。


相關連結:
擁有槍械的爭議
http://riverflowing09.blogspot.hk/2015/02/PutinPromoteGunWeaponWW3.html
美國槍械管制和警察軍事化
http://riverflowing09.blogspot.hk/2015/02/blog-post_65.html
預備被提的重要部署:弗格森事件
http://riverflowing09.blogspot.hk/2015/02/leftbehindferguson.html
被提前,Freemason的驚天部署
http://riverflowing09.blogspot.hk/2015/02/FreemasonPlanOnRapture.html
基督徒被提後...
http://riverflowing09.blogspot.hk/2015/02/Christian.Rapture.html
基督徒被提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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